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人社联字[2012]1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2-23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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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各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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