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我市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报备和执业证书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会[2012]1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3-9
实施时间: 2012-3-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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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2]8号)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报备和执业证书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备及执业证书更新时间
  我市今年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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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报备工作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