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科规[2011]7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8-16
实施时间: 2011-8-16
失效时间: 2016-8-1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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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0]103号)的要求,结合深圳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深圳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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