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审批[2012]8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24
实施时间: 2012-2-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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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省商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备案的请示》(琼商职培〔2011〕18号)收悉。鉴于你中心取得办学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你中心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收费实行备案管理,现就收费标准备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你中心举办各类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培训,其培训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已予备案。具体标准如下:
  (一)高级职业培训班由具有高级讲师、教授、专家资质的师资授课,培训课程为200-240课时。学员每人按照每个(理论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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