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进[2003]1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2
实施时间: 2003-5-2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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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3]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做好对企业的宣传辅导及布置工作,督促各出口企业严格按照《出口退税子系统操作指南》(公布于上海财税网站,网址:http://www.csj.sh.gov.cn"咨询服务频道――便民服务信息")要求,正确使用出口退税子系统上网办理单证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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