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经信服务[2012]11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2-28
实施时间: 2012-2-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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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经信委(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和规范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81号)精神,特制订了《浙江省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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