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泉润纸业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一发[2012]1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9
实施时间: 2012-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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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菏泽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根据省政府节能办《关于提供山东泉润纸业有限公司整改复查情况的函》,山东泉润纸业有限公司已将超能耗双胶纸生产线改造为新闻纸生产线,综合耗能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自2012年2月1日起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恢复正常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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