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邯郸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2号发电机组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冀价管[2012]1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24
实施时间: 2012-2-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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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邯郸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邯郸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发电2号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邯价呈〔201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邯郸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2号发电机组(1.5万千瓦)自投入正式运行之日起,所发电量全部上网销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9元。
  二、该公司2号发电机组所发电量的回购电价由上网电价、系统备用费和政府性基金构成,即每千瓦时0.412元;所发电量不能满足该公司用电需要时,不足部分电量的购电价格按目录销售电价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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