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华电康保处长地风电场一期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冀价管[2012]1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21
实施时间: 2012-2-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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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北华电康保风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电康保处长地风电场一期49.5兆瓦工程上网销售电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该风电项目执行国家规定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54元,自风电场首台机组向电网送电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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