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将部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10]12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0-12-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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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财预便[2010]129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本市部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1月1日起,将目前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费”等24项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收费收入入库级次不变,预算科目作相应调整(详见附件)。
  二、上述收费的财政专户结余资金,一并纳入预算管理。具体收费项目的财政专户结余金额由预算单位自行清理,并将历年的收入、支出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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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