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29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5-9-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8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现将《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予以发布,从2012年1月1日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申报资格认定及退税专项资料一览表》.doc    
附件2:《生产即征即退产品耗用废料所占比重及领用存统计表》.doc    
附件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环境保护证明材料》.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核准类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8-13
实施时间:2015-10-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的,按《湖北省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修 改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的,按《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公告》(湖 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执行”:

发文标题: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修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0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2-31
实施时间:20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