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发[2012]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2-23
实施时间: 2012-3-1
失效时间: 2017-2-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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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青岛市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政府价格调控能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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