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发[2012]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1-14
实施时间: 2012-1-14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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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及我区当前实际情况,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发文之月起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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