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非税[2011]1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12-3
实施时间: 2011-1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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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
  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省将继续征集防洪保安资金。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仍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府发[1995]6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江西省防洪保安资金征集有关事宜补充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0】48号)规定的征集范围、对象和标准执行。
  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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