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11]4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16
实施时间: 2011-3-1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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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11]100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式样的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我市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和为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对已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并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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