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远程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3-6
实施时间: 2012-3-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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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税务师事务所:
  近期,中税协网校发出通知,明确2011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最后关闭日期延至2012年6月30日,并对考试不及格学员重修重考作出规定,具体内容请登录中税协网校查询。2011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尚未完成人员务必要抓紧时间参加学习。现就有关继续教育学习的相关事项再次明确如下。
  一、远程继续教育是会员年检的重要内容,也是评定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条件之一。希望各税务师事务所领导给予足够重视,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好中税协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2011年取得注册税务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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