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道路客运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11]66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6-3
实施时间: 2011-6-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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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交通局:
  为加强道路客运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市道路客运发票管理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7月1日起,我市道路客运发票管理方式由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运管局”)管理调整为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发放和管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做好用票单位资质审查和购票数量审核工作。
  二、道路客运发票管理方式调整后,道路客运发票种类和领购方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见附件1),请各用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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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道路客运发票领用(自印)申请表.doc.doc    
道路客运发票种类和领购方式调整前后对照表..xls    
领购道路客运发票业务流程.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