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湖北银监局省工商联关于转发《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会发[2012]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1-16
实施时间: 2012-1-16
法规类型: 地方性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46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经信委(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工商联、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
  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0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小企业会计准则》......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