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10]188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26
实施时间: 2010-5-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0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地方税务局要及时掌握外市建筑企业在辖区内设立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以下简称项目部)的情况,督促项目部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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