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禁用旧版发票的公告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11]7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监察厅 湖北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 2011-6-17
实施时间: 2011-6-1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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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经济秩序,强化廉政建设,省地方税务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决定联合发布关于禁用旧版发票的公告,其内容附后。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刊登,在公共场所和办税服务厅张贴,并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审计厅 湖北省监察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省地方税务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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