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全省出口企业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函[2006]26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4
实施时间: 2006-9-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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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外汇管理局各市中心支局(不发大连):
  为进一步推进“出口收汇网上报审系统”的工作,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函[2005]1051号)、《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6]91号)要求,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以下简称“省外汇局”)决定在辽宁省(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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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无出口收汇已核销退税电子数据查询通知书.doc    
附件2:出口货物已收汇核销证明.doc    
附件3:出口收汇已核销退税电子数据清单(出口退税专用).doc    
附件4:出口核销退税电子数据安全认证和传输管理办法.doc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