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发[2006]30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31
实施时间: 2006-1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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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国税函〔2006〕97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省局CTAIS系统及网上申报系统管理服务平台现已升级完毕,可以满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机多票”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进行“一窗式”票表比对的要求。各地要按照总局文件规定,从11月征期开始做好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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