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等3个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03]1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3-4-14
实施时间: 2003-7-1
失效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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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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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4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的通知》(会协〔2006〕72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