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消保[2012]199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2-29
实施时间: 2012-2-29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行业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中国保监会决定开展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清理专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重点
  (一)清理范围:2011年12月31日24时前发生并报案的未决赔案。未决赔案是指保险有效期限内已经发生并报案,尚处于理赔过程中,财务未支付的案件。
  (二)清理险种: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所有险种(详见附件1)。
  (三)清理重点:2011年12月31日24时前发生并报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保监消保199附件2-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