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发[2010]8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10
实施时间: 2010-5-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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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实际,补充明确以下几点,请一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反映。
  一、核定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为市(地)级国家税务局。
  二、根据总局《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各市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以下标准确定相关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
  (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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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doc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