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12]3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22
实施时间: 2012-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2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