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12]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9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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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75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地税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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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江西省地方税局免收普通发票工本费备案表.doc    
附件2:免收发票工本费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