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使用税控机具纳税人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21
实施时间: 2012-2-2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7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现将《使用税控机具纳税人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2年2月2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使用税控机具纳税人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地税系统对使用税控机具纳税人(以下简称税控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行为,充分发挥税控机具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收流失的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附表1-5.doc    
修正:

上述法规第二十三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控机具售后服务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8-2
实施时间:20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