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16
实施时间: 20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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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2号),为优化纳税服务,便于税收征管,现就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凡有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业务的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应主动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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