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综合征管系统税收票证管理模块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12]1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8
实施时间: 2012-3-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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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综合征管(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模块的通知》(国税函[2011]6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我省综合征管系统税收票证管理模块于2012年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启用票证管理模块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省国税系统多数单位的票证管理仍以手工操作为主,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工作量大,业务操作不够规范,票证管理工作效率低、风险大。
  税收票证管理模块作为综合征管软件的一个业务模块,实现与综合征管软件的无缝衔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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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证管理模块启用日程安排一览表.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