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12]2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2-29
实施时间: 2012-2-29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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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新修订的《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已经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对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会员违规行为的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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