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函[2010]127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24
实施时间: 2010-12-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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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辽地税函〔2010〕2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
  (一)住宅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5%;
  (二)非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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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发文部门: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8-29
实施时间:201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