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审办发[2005]34号
发文部门: 审计署
发文时间: 2005-9-9
实施时间: 2005-9-9
失效时间: 2009-1-16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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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管理办法》已经审计长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的管理工作,保证审计质量和成效,更好地发挥授权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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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审计署管辖范围内审计事项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审办发[2009]11号 
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09/1/16 
实施时间:200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