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税收票据征收工会经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8]4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23
实施时间: 2008-4-23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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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总工会,建设银行各市分、支行 (不发大连):
  为促进“税费一体化”进程的发展,提高工会经费征收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经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总工会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研究决定,从2008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税收票证征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原自2007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时使用的《辽宁省工会经费(筹备金)专用缴款书》停止使用。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税收票证的使用问题
  (一)税收通用缴款书
  1、适用范围 缴款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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