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企业税务登记跨区[县]迁移申请渠道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22
实施时间: 2012-3-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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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跨区县迁移税务登记管理,决定自2012年3月1日起,调整本市纳税人跨区县迁移的申请渠道。具体如下:
  一、申请方式
  本市纳税人跨区县迁移可直接通过上海税务网站提出注销申请,也可向市税务登记受理处(以下简称受理处)大厅提出申请。
  二、操作流程
  (一)网上申请
  1.申请。
  纳税人使用CA证书进入上海税务网站“网上办税”中的“网上办理迁移注销业务申请”模块,按要求填写《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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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doc    
2.网上迁移注销税务登记不予受理通知书.doc    
3.网上迁移注销税务登记预受理单.doc    
4.迁移注销税务登记场地核查情况表.doc    
5.迁移注销税务登记受理单.doc    
6.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doc    
7.迁移注销税务登记清税、清票申请审核表.doc    
8.纳税人申请迁移注销需提供资料.doc    
9.迁移注销税务登记预申请受理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