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发[2012]7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1
实施时间: 2012-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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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强化税收征管,保证发票管家的顺利推广,我市决定启用《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2年3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用《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
  二、使用范围
  发票适用于餐饮业、娱乐业、洗浴业、旅店业、美容美发、社会力量办学、影楼等行业,在沈阳市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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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票样.jpg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