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发改收费[2011]99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1-27
实施时间: 2011-1-27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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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市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省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青海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青海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类服务收费标准》及《青海省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咨询类服务收费市场调节参考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青海省物价局[《青海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青物价(2004)38号]文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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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原文地址:http://www.qhfgw.gov.cn/gzgf/fgwwj/t20110608_370240.shtml,没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