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21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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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自行确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应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同时,报送《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详见附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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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