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公司治理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改[2012]124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2-10
实施时间: 2012-2-10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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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进一步规范报送《保险公司治理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送主体及时间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设有董事会的中、外资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上一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截至上一年度末,开业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新设公司,可以不用报送上一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二、报送方式
  各公司治理报告应同时以书面和电子形式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书面形式报告应单独行文,不得与其他报告合并报送。电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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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报告范本.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