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2]32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2-16
实施时间: 2012-3-1
失效时间: 2015-6-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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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考试(含鉴定、考核、认证等)收费标准管理,提高考试收费决策效率和透明度,促进考试组织单位节约成本,减轻考生经济负担,现将规范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
  (一)对考务费标准实行标准化管理制度。考务费是指负责考务工作的中央考试单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考试的单位(简称“省级考试单位”)收取用于补偿考务支出的费用。对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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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一、《考务费标准核定表》.pdf    
三、《考试收费情况表》.pdf    
二、《考务成本范围》.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6-2
实施时间:2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