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金融、保险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1998]61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8-10-19
实施时间: 1998-10-19
失效时间: 201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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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现在区捐赠所得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555号)下发后,一些地区询问金融、保险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金融、保险企业向灾区捐赠,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4]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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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