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人社发[2012]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17
实施时间: 2012-1-17
失效时间: 2017-1-17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0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物价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物价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431号文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鲁价综发[2011]112号)要求,进一步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