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国税外函[1997]6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7-12-25
实施时间: 1997-12-25
失效时间: 2011-1-4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5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对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中有关问题的请示》(大地税函[1997]32号)收悉。现对你局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