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试点公立医院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11]264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11-8
实施时间: 2011-11-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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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青海省试点公立医院经费补偿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青海省试点公立医院经费补偿办法(试行)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卫生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试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试点公立医院经费补偿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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