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汇[2012]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21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相关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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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外汇局各市中心支局、福州各县(市、区)支局,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福建省全面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代理制是改进外汇管理服务,为贸易投资提供便利的重大改革。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办理年检,包括代为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审核企业外汇收支情况表,不仅减轻企业负担,增加注册会计师业务源,而且提高了外汇年检参检率和年检质量。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外汇年检工作,继续推进外汇年检代理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办理外汇年检及审核外汇收支情况表业务约定书,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外商投资企业应对外汇年检基本信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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