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长府发[2004]4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1-14
实施时间: 2004-1-1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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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发放常效机制,提高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2004年我市将进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补充资金做实个人帐户,并对改革成本不足的特殊困难国有企业采取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给予一定补充。然而,近期以来,一些部门、单位错误理解政策,有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拖延不缴,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入了解政策,增强缴费意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补充资金做实个人帐户是对当期个人帐户的一种补充,不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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