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资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24
实施时间: 2010-5-2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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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外贸企业:
  为保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现对外贸企业申报资料进行统一规范如下:
  1、退税申报资料必须装订整齐,装订线统一沿资料左侧装订,左侧封边要粘贴封条并加盖企业公章。
  2、涉及疑点挑过的,企业申请挑过报告、预审反馈疑点表、人工挑过审批表都必须装订在相关的退税资料中。
  3、涉及撤单重新申报的,《撤单表》必须装订一份在相关的退税资料中。
  福州市国税局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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