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行税政集中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榕国税发[2010]52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8-20
实施时间: 2010-8-2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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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政审批(审核、备案)(以下简称“审批”)管理,市局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基层局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试行税政集中审批管理工作,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税政集中审批管理的目标
  税政集中审批管理的目标是:以县(市)、 区国税局、直属局为单位,将过去分散在各分局、各岗位的审批权从其管理职责中剥离出来:属于审批、审核类事项的审批权集中由税政科统一行使,属于备案类事项和发票类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办理,实现审批方式由“层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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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税政集中审批(审核)业务清单.DOC    
2.办税服务厅集中审批(备案)业务清单.DOC    
3.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DOC    
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