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关于印发广西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会协[2011]10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2-12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24-3-20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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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
  为了规范我区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的管理,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广西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广西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区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的管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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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桂会协[2024]23号
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24-3-25
实施时间:202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