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府发[2008]2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15
实施时间: 2008-1-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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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07年是市委、市政确定的第一个项目建设年,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建设年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135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比上年净增400亿元,同比增长42.1%。2008年我市要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年活动,全力抓好项目建设,特别是要抓好工业项目建设,进一步集聚发展潜力,增强发展后劲。根据省下达给我市的投资任务,市政府确定2008年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必保完成1700亿元,同比增长25.9%,力争完成1800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工业投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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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表.doc